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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致人死亡、逃逸!新干这男子仅3小时就被警方抓获

新干交警 2022-12-26


近日,新干交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2020年6月3日20点许,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称,在盐化大道淳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事故中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现场狼藉不堪,只留下一地的车辆残骸和一无生命迹象男子,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


通过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民警发现该肇事车辆为赣D58***在途径盐化大道淳丰村路段时,与由郑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猛烈碰撞。在事故发生后,小车驾驶员并没有减速停车采取任何救护措施,反而驾驶小车拖挂着两轮电动车若无其事的驶离事故现场。

由于该起事故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交警大队大队长傅爱华、副教导员闵建荣、事故处理中队长黄小兵立即组织中队所有民警对该起事故讨论,部署任务,明确分工。


民警利用车辆号牌查询到肇事者陈某的电话及家庭住址,但是拨打电话无人接听,家庭住址所在地也已被规划拆迁。通过联系肇事者的亲朋好友得知,陈某现居住城南安置房,民警立即前往将其抓捕。


当见到一身酒气的陈某时,民警立即明白了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酒后驾驶!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mg/100ml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肇事司机陈某被民警带回交警大队。目前,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肇事逃逸,从酒后坐在驾驶座上的那一刻起,陈某就错了!发生事故致他人死亡后逃逸,更是错上加错!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交警蜀黍苦口婆心说过无数次,却依然有人不以为然,直到酿成大祸后才后悔,已经为时晚矣,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生活没有彩排,事后不能重来。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酒后不开车,事故不逃逸!


来源:事故处理中队

审核:毛卫红
编辑:傅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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